國家發改委相關部門表示,部分省區自行出臺措施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這種做法,不僅造成電價政策的混亂和價格信號的扭曲,同時也不利于促進高耗能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據了解,各地自行出臺的優惠電價措施已有一段時日。金融危機以及經濟下滑等因素,使得這一現象一度成為各地扭轉經濟頹勢的普遍做法。
根據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凡是以發、用電企業雙邊交易等名義,擅自降低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或用電企業銷售電價,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措施的,3月15日前應停止執行。
在清理優惠電價的同時,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也希望積極穩妥地推進大用戶直購電試點工作,使得企業能夠從中受益,減輕企業負擔。
據了解,國家有關部門明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用電電壓等級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大型工業企業,可以按自愿協商的原則,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電價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同時按國家規定的輸電價格支付輸電費,并繳納隨電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與附加費。各省、區、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市場化原則,按程序上報大用戶直購電試點方案,經批準后實施。具體實施辦法國家將另行下達。
此外,為能夠切實減輕企業電費負擔,通知還要求,合理調整峰谷電價等需求側管理措施用以減輕企業負擔。
通知要求,電網企業方面要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自覺抵制違反國家規定自行出臺的優惠電價措施,按照國家核定的上網電價與發電企業結算。而對于違反政策繼續執行優惠電價措施和克扣發電企業電費的電網企業,國家有關方面將依法予以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